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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会动态
关于“浙江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”换发证书的通知
发布日期: 2022-04-14    点击量: 466

        浙江省安全健康防护用品行业协会于2022年4月13日对各有关会员单位发出(2022)浙安健协秘字第7号通知:

协会颁发的2021~2022年度“浙江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证书,将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,现将有关换发证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阶段(2022415日~930日)

请各相关会员单位填报《浙江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申请表(2023版)》,为更好地为会员单位服务,本次申报资料简化手续,只需提供电子版(WORD文档),在填报完成后,请发送至协会秘书处邮箱:1055370631@qq.com,逾期将不再受理。

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:0571-56787128。

二、审核补充材料(2022101日~1115日)

协会秘书处在收到会员单位申报资料后进行预审,对需要补充材料的会员单位进行通知补报,待收到预审通过的材料后,请将申请表首页盖章、末页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扫描发送至上述邮箱。

三、检查评审(20221116日~1215日)

协会秘书处对申报材料齐全,符合基本条件的会员单位提交协会理事会通过随机确定抽查名单,并组织人员进行检查,同时对不需要进行检查的会员单位做发证准备。

会员单位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不一致的、经营场地发生迁址等变化的以及新申请单位,需要对其经营场地进行检查;企业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品种有较大变化的,需要实地检查;主要检查会员单位填报的资料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。

四、换发证书(20221216日起)

对符合基本条件的会员单位,协会将统一换发“浙江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证书(有效期:2023年1月1日~2024年12月31日)等,本次换发证采用会员单位自愿申报的原则,换发证工作完成汇总后向社会公布(换发证具体事项另行通知)。

各相关会员单位应根据通知要求,安排专人负责,认真按要求填写申请表,以便尽早完成换发证。

协会将按照国家质量工作的要求,严格把握“浙江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”证书换发证条件,对达不到要求的单位坚决不予批准。在换发证的同时,协会也将抓好获证单位的日常监督工作,要进行不定期的抽查,对经营中存在问题的获证单位会采取警告、责令整改、收回证书及公告铜牌、证书和专用章作废等措施,使行业自律工作在会员单位中得到落实。

需要申请的会员单位与协会秘书处联系,协会秘书处将发送《浙江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申请表(2023版)》。